個體經營者需要繳納哪些稅收?(個體經營需不需要納稅)
個體經營者是最基本的公司形式,我國民營企業的發展是從改革開放后義烏第一個個體經營者營業執照,主要由個人或家庭經營單位,主要特點相對較小,通常是小商店、小餐館、服裝店、硬件店等,這些個體經營者通常需要繳納什么稅?
一般來說,個體經營者不需要繳納任何稅款,其中許多不需要開具發票,不開具發票稅很少,所以你不需要繳納嗎?不是,讓我們簡單地看看個體經營者的稅收結構。
增值稅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樣的。小規模納稅人1%,月15萬,季度45萬。今年年度180萬增值稅普通發票免征增值稅,企業所得稅0,個體經營者無企業所得稅。
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5%-35100萬以內的應稅所得額為5%,今年減半征收是2.5%,100萬-300應稅所得額為10%,300萬-500萬為25%
附加稅、文化建設費、教育費、城市建設費為12%,今年減半0.6今年免征印花稅5/萬。
還有一個針對小規模納稅人個體戶的稅收優惠政策,即月開票10萬,季度30萬,年度120萬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和個稅的,也就是不需要納稅。這就是雙免個體戶,這是目前稅收優惠力度最大的。如果超出額度,還可以進行核定征收納稅。
個體經營者可分為核定稅費和稅率,即許多個體經營者不需要開具發票,所以不納稅嗎?當然不是,在這種情況下,稅收將根據企業的情況進行核實。例如,如果你本月繳納300或500元,你將完成納稅。另一種是需要開具發票,然后根據發票計入收入進行核實。
在某些地方,個人所得稅的核定可能是0.6%,增值稅1%,綜合稅負1.7%完稅,個體經營者的核定征收相對穩定。它可以解決一些有限公司缺乏成本的問題,也可以解決個人在外部經營的問題。使用個體經營者可以有效地獲得20%的個人報酬收入-45稅費降到2%,這就是它的好處。